通姦罪在台灣違憲失效 日韓中國也已除罪化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失效。亞洲國家中,已有日本、韓國及中國把通姦罪除罪化。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依據法務部資料,日本刑法第183條通姦罪原本僅就有夫之婦與人通姦者設有處罰規定,至於有婦之夫與人通姦者則不在處罰範圍,該規定於1947年廢除。
韓國大法院於2015年2月以通姦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度侵害人民性自主權與隱私權,宣告違憲。
韓國大法官認為通姦罪違憲的主要理由,現今韓國社會對於通姦行為是否應科以刑事處罰,並無普遍的共識,但是通姦罪的規定卻限制了人民選擇自己是否願意維持一段婚姻的自由意志;再者,通姦罪的規定實際上並無法強迫配偶對於婚姻忠誠,也無法保障婚姻關係的美滿幸福。
中國方面,1950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綱草案第156條是處罰有配偶之通姦行為,1979年第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不處罰通姦行為並於隔年(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歐洲部分,德國自1970年4月1日起,通姦行為已非犯罪行為。德國當時參考挪威、丹麥、瑞典、芬蘭以及英格蘭等國通姦除罪化的實證經驗,發現通姦罪的廢除並沒有影響人民對於婚姻意義的認知。
另外,法國刑法的通姦罪已於1975年刪除;義大利刑法的通姦罪,經義大利憲法法院分別於1961年、1968年、1969年宣告違憲後而廢止;奧地利於1997年3月廢止通姦罪。
印度刑法通姦罪處罰僅處罰外遇的妻子,並不處罰外遇的丈夫,印度最高法院於2018年以「不宜將女性視為男性之財產為由」,宣告通姦罪規定違憲。
至於仍維持通姦罪處罰的國家,目前美國仍有18州保留通姦罪的處罰規定,包括紐約州、維吉尼亞、奧克拉荷馬、威斯康辛、愛德荷、密西根、馬里蘭、南卡羅來納州、明尼蘇達州等,其中,馬里蘭、紐約州均規定為輕罪,馬里蘭州通姦罪的刑責僅是10美元以下罰款,但威斯康辛州規定為一級重罪,南卡羅來納州規定處500美元以下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菲律賓、印尼、柬埔寨、沙烏地阿拉伯、利比亞、阿富汗、巴基斯坦、奈及利亞、伊朗、埃及、蘇丹等國仍保有通姦罪處罰規定。(編輯:唐聲揚)10905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