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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精舍命案 作家王薀聲請撤銷羈押遭駁回

2025/4/12 11:47(4/12 12: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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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2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精舍命案,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作家王薀等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王蘊聲請撤銷原處分。北院日前裁定駁回,本件不得抗告。

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王薀疑不滿蔡姓女信徒,去年糾集藝人李威夫婦等信徒舉行宗教儀式,傷害蔡女致死。

檢察官依刑法傷害致死罪起訴王薀等13名被告,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李威於偵查期間轉為污點證人,檢察官建請法院減刑或免刑。

全案起訴後移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其中王薀與3名女信徒在押。北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王薀等4人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王蘊不服,聲請撤銷原處分。

北院裁定指出,王薀涉犯重罪,嫌疑重大,審酌本案共犯與證人間屬於嚴密且上下隸屬分明的組織關係網,人際控制力遠高於一般社會關係間的人際相處,王薀仍有利用此等組織控制力及自身影響力,使其他共犯、證人翻供的高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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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指出,王薀於犯後曾指示涉案信徒電詢約200至300名律師,詢問本案相關問題以利後續因應檢警調查,也曾於案發後為誤導檢警偵辦,營造蔡女身體狀況不佳而死亡的假象,足見王薀有勾串及滅證的行為;另外,王薀至今仍否認犯行,有規避審判的高度可能,有理由足認其有逃亡之虞。

北院表示,審酌王薀犯罪情節及將來審判及執行程序,仍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認定原裁定無違法不當之處,據此裁定駁回,不得抗告。(編輯:陳政偉)11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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