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妹挨罰210萬 抗罰敗訴
2016/3/21 18:05(3/21 18: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前立委林益世將政治獻金70萬元存入妹妹林憶珊的帳戶,林女遭監察院開罰210萬元。林女打行政訴訟抗罰,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她敗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林憶珊並非政治獻金法所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最高檢察署查出,多人捐贈政治獻金共70萬元支票,給當時參選第八屆立委的林益世,但這些支票並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卻存入林憶珊的私人銀行帳戶兌現。
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林女違反政治獻金法,開罰210萬元。林女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監察院開罰有理,沒有違誤,判決林女敗訴。案件上訴,遭最高行駁回定讞。10503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