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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被判13年半 將提上訴守護清白

2016/2/26 20:53(2/26 21: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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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6日電)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今天透過書面聲明表示,對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守護清白。

林益世被控貪污案,高院今天認定林益世擁實質影響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3年半。

針對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林益世晚間聲明指出,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當初提供給檢方及媒體的錄音光碟,經法院勘驗後已證實,雙方關鍵對話語句是遭多次嚴重剪接變造,陳啟祥蓄意構陷他人入罪意圖明顯。

他說,此案相關證人的重要證詞,也經法院勘驗調查後證實,確實有諸多對他本人有利的證據遭竄改或記載不實,但法院視而不見仍為有罪判決,顯然已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更不符司法正義。

林益世表示,高院今天的新聞稿多次表示,「依一般社會通念」、「一般國民感情」、「一般國民常識」界定職務行為的範圍,憑以認定他涉犯貪污罪,此舉已違反罪刑法定原則,且高院此等論述實乃漠視合法證據調查的結果,以迎合受變造光碟所誤導的媒體輿論,他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守護清白。10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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