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識讀1 / 歐盟回應Meta風波:第3方事實查核能有效因應系統風險
如何辨別資訊真偽、可信度,同時評量報導立場與脈絡,已成為當代閱聽人及媒體最重大挑戰。中央社「媒體識讀」新聞分類,集結事實查核與媒體素養相關新聞,期待以媒體角色為提供正確資訊盡一分心力。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8日專電)社群媒體臉書、IG母公司Meta宣布將結束在美國的第3方事實查核計畫,引起歐洲熱議連鎖效應,歐盟執委會發言人稱,平台與第3方合作事實查核是有效因應系統性風險的方式之一,歐盟會依法關注後續發展。
Meta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宣布將「裁撤」在美國的第3方事實查核機制執行人員,旗下的臉書(Facebook)和Instagram(IG)等平台,將在美國採用類似X平台的「社群筆記」功能,也就是容許使用者在特定貼文上添加附註,而非由平台邀請第3方查核內容真實性。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科技主權領域發言人雷尼耶(Thomas Regnier)在今天的例行記者會被問及此事,他先聲明歐盟不評論在美國發生的事,至於在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下,大型平台與第3方合作進行事實查核,可被認定為因應系統性風險的一種有效方式。
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大型網路平台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因應平台內容的系統性風險,包括防範不實資訊、仇恨言論,以維護民主選舉過程、保護兒童青少年等。Meta旗下兩大社群媒體在歐洲的內容服務,便屬於該法最嚴格監管的對象。
不過Meta在回覆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時表示,目前並無計畫停止在歐盟境內的事實查核活動,在作出相關改變前也會檢視是否合乎歐盟法律下的義務。
歐盟執委會在2024年4月對Meta採取正式行動(proceedings),原因是懷疑其旗下社群媒體在6月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選舉前並未有效防範不實資訊和政治廣告。
執委會懷疑Meta用來標記非法內容的機制,以及透過使用者補救和內部投訴的機制,並不足以符合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的有效性。
根據該法,展開正式行動將使歐盟當局有權對Meta採取暫時性手段,例如要求暫停服務等,且該法也未對執委會的進一步調查設定截止期限。換言之,Meta就像是被歐盟「留校察看」。(編輯:楊昭彥)1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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