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創造美感,派駐華府前,對於長年挺台灣的世界第一強權美國的想像,總帶有玫瑰濾鏡效果。自由平等、捍衛人權、遵從個人主義,是踏上美國國土前對它的認知;經過兩年多「現實」洗禮,才發現想像與實際情形差距不小。
英國哲學家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論自由」著作中寫道,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是以自身方式追求自身好處的自由,只要沒有企圖剝奪他人自由,或阻礙他人獲取自由的努力。簡單來說,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自由。
美國常被譽為自由國度,紐約甚至有以「自由」入名的自由女神做為知名地標。相較社會風氣被視為較保守、具約束力的亞洲,只要不妨礙他人,「想必在那能更自由自在做自己吧?」外派前心裡如此想著。
但這份幻想,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爆發後很快就破滅。
凡是經歷過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道病候群(SARS)疫情的人,都了解口罩在抑制病毒傳播上扮演關鍵角色,包括記者自己在內。但在COVID-19疫情初期,話雖誇張,但口罩在美國可不是想戴就能戴。
戴不戴口罩本應是個人自由,畢竟口罩戴在自己臉上,完全不妨礙他人。但疫前的美國人沒有戴口罩習慣,且普遍對口罩存有負面印象,認為病人才戴口罩;加上COVID-19病毒起源中國加劇美國社會對亞裔的歧視,華裔人士因戴口罩遭攻擊事件時有所聞。
若在外想戴口罩,不只要有無視路人白眼的勇氣,也須冒著可能被騷擾、襲擊的風險。還記得疫情前兩個月,台灣親友紛紛叮嚀外出要戴口罩,總被我一句「不想被人打」玩笑話打發;這句話聽來戲謔,其實背後更多的是無奈。
諷刺的是,看不慣別人戴口罩的,往往是最常搬出「個人自由」來拒絕遵守店家口罩令的一群人,雙重標準較人不敢恭維。
這種「自由雙標」不只存在口罩佩戴上,在數十年來撕裂美國社會的擁槍、婦女墮胎權等爭議議題上也能看見。
由保守派勢力把持的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歷史性裁決,終結美國憲法過去50年來對墮胎權的保障。以人權大國自詡的美國出現如此倒退性裁決,剝奪早已被婦女視為理所當然的身體自主權,引發國際譁然。
美國保守派陣營長年主張,未誕生的胎兒也擁有生命權,不應放任婦女「謀殺」肚子裡小生命,不論胎兒是否為性侵或亂倫悲劇下產物,抑或是有先天缺陷,又或是出生後父母有沒有經濟能力養育等。對他們來說,生命的神聖性勝過其他一切。
但弔詭的是,一旦議題換成擁槍權,同一群人迅速改站「生命權」對立面。
羅訴韋德案遭推翻前一天,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擁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的基本權利,推翻紐約州一項攜槍需要許可證的法律。這項裁定顯然無視美國每年約4萬條命喪槍口的性命,抑或是層出不窮的校園槍擊案,讓總統拜登(Joe Biden)氣得痛罵「違背常識」。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統計,2020年共有4萬5222人死於槍傷,平均每天死亡人數達124。美國非營利研究組織「槍枝暴力檔案」(Gun Violence Archive)指出,光在今年前7個月,就有2萬5678人死於槍枝暴力,包括他殺及自殺,大規模槍擊案累計達377起。
「你的身體不是你的,我的自由才是自由。」這句話聽來諷刺,卻是美國社會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