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美國紐約市,兩名警探勘查一處謀殺現場,死者被凶手從高樓住處扔出,砸破強化玻璃,墜樓而亡。警探一面從房中擺設討論死者與政府高層似乎關係良好,一面商議將此案低調處理,以免引來某些人士不必要的關注。當晚,一名身穿風衣、罩著奇妙頭套的男子,以一把鉤繩槍從大樓外壁攀入謀殺現場,找出衣櫥後的隱蔽隔間,確認該名死者擁有一個祕密身分。
《守護者》故事開始。
如此開場帶著明顯的推理氛圍——更明確的分類,這會是「冷硬派」推理——偵探角色發現被害人的祕密身分,對照想要低調處理案件的警探,偵探理應更能挖出事件真相。
罩著奇妙頭套的男子與死者都曾以蒙面義警的身分打擊犯罪,但1977年的《基恩法案》認定蒙面義警活動非法,於是這兩人選擇了完全不同的方式應對法案:一個與政府高層合作,成為特殊探員,另一個則以地下行動繼續追緝罪犯。現在兩人當中一個成了屍體,另一個認為除了查找真凶之外,也該警告其他曾經同為蒙面義警的夥伴:可能有個殺手盯上了我們。
隨著罩著奇妙頭套的男子──探訪舊日夥伴,情節開始多線發展,讀者很快就會察覺:《守護者》應用了推理骨架,但除了解謎緝凶,編劇艾倫.摩爾想談的還有很多。
例如「超級英雄」。
現今「超級英雄」的印象大抵來自美國漫畫,不過類似概念在古今中外的創作中都找得到。美國漫畫裡的超級英雄有幾個特徵:大多數具有某種異能,大多數會以各種扮裝隱藏真實身分,而且他們的「行俠仗義」絕大多數都不符合法律規範。也就是說,超級英雄們做某件事的目的可能是「對」的,但執行的手段卻是「非法」的。
《守護者》的主要角色就是一群蒙面扮裝的「英雄」——事實上,真實世界中的幾個國家目前的確有這類人士在各處活動,而各國警方對他們都沒什麼好感。他們當然沒有超能力,倘若做的是些公益活動倒也罷了,倘若真的試圖涉入刑案偵辦,那就可能惹出很多問題,無論是體制內的公權力單位還是一般民眾,對他們的行徑都不見得能夠認同。這種狀況,在《守護者》中早已預示。
況且,《守護者》裡真的有一個超能力者。
超級英雄的「權力」屬於個體與社會關係的討論,而「具有異能」這事則屬於另一個思考面向——有超能力的人,還是「人」嗎?就美國漫畫的大多數創作者而言,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他們筆下的超級英雄即使來自外星,仍然充滿各種人性,許多時候需要面對和凡人一樣的人生問題。
但《守護者》中提出了一個尖銳的思考方向:一個擁有常人沒有的能力、可以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某些感官、視角與經歷都與常人不同的人,想法與感受還會與常人一樣嗎?他的所思所欲,是否可能已然超脫常人的範疇?這樣已經超越凡人的「人」,還會關心人類社會嗎?
這是以「超級英雄」為題材的故事鮮少討論的題目。
當年《守護者》開始連載時,摩爾曾經想在故事裡直接使用美國漫畫大廠DC(Detective Comic)已經存在的超級英雄角色,後來DC並未附議這個想法,所以《守護者》中的蒙面義警全是摩爾另外設計的。但熟悉美漫超級英雄設定的人,就會發現摩爾用哪些手法拆解既有的超級英雄設定、重新形塑自己筆下的角色。
此外,摩爾將議題更進一步推到美漫當中超級英雄的源頭之一——始祖級的超級英雄「超人」,原型便脫胎自《聖經》。來自外星的超人被地球的養父母培育成人格完美的典範,加上他與幾個角色的情感關係,讓他「守護地球」的行徑看來理所當然。但如果沒有了這些連結,那麼一切都比常人優越的超人,會如何看待凡俗人類?換個角度看,當一個人擁有了雙重身分,其一是平凡百姓、另一則是可以無視法律規定、行使私刑正義的扮裝英雄,他又會如何看待自己?
摩爾嫻熟各種超級英雄典故,而且不只超級英雄典故。
倘若喜歡科幻,讀到《守護者》中某個角色談論「時間」時可能會非常興奮,因為那是馮內果1969年在《第五號屠宰場》中提及的時間理論完美再現,放在1985年的《守護者》裡非但毫不過時,姜峯楠1998年拿下星雲獎等三座大獎的科幻短篇〈妳一生的預言〉還應用了同一個概念。
倘若關心同志議題,會發現《守護者》裡暗藏了美國20世紀50到80年代的同志運動發展脈絡,以及社會大眾對個人性傾向的看法。
倘若對社會學、群眾心理學等領域有興趣,會看見《守護者》中置入了影響這類研究的重要社會事件(雖然許多年後,該起事件的報導被證明並非完全屬實)。
而倘若對文學、歷史及神話等領域有興趣,挖掘隱在《守護者》故事各處、相互呼應對照的各式典故,以及同一個組字句或詞彙的不同解讀,也會是一大樂事。
甚至是政治和社會結構。
《守護者》的故事發生在架空的1985年末,與真實世界相仿。故事裡的人類社會也處於冷戰末期,美蘇兩大強權各自以核武維持恐怖平衡,而自二戰之後、越戰之前就擁有超能力者的美國似乎更具威懾能力,右派勢力當道,左派的反對主張則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處於恐怖平衡下的和平並非真正和平,假若希冀人類當真放下成見、攜手邁向未來,就必須透過某種決絕的手段,迫使人類選擇這條唯一的道路。
人類歷史上,政體在民主與極權當中搖擺時,總需思索:這麼做是正確的嗎?這樣的思索幾乎可以對應前述關於超級英雄的討論:目的是對的,但這代表執行的手段也是對的嗎?
雖然安排了巨量跨領域又相互巧妙扣接的資訊,但《守護者》的主線並未偏移。
順著推理架構行進到結局之前,謀殺案的真凶與出乎意料的巨大陰謀現出完整樣貌,可是接下來的劇情瞬間顛覆所有「理應如此」的想像,正邪是非的判準不再簡單地理直氣壯。先前所有謎團在此解開,可是無法肯定怎麼做才能算是正義得展。《守護者》的結局彷彿沒有標準答案的「電車問題」,選項及隨之而來的後果都很清楚,怎麼選都有理由,但也都不會是最佳選擇。
《守護者》被歸類為「圖像小說」(graphic novel)。
這個類型與傳統「漫畫」的分別仍然不算清楚,不過以製作層面來看,圖像小說多是在創作原初就已做完整體規畫、預計在固定期數之內結束的故事;傳統商業漫畫則以長期、持續連載為主。以內容來看,圖像小說大多會處理較嚴肅的議題,文字量可能也會比較大。
摩爾的文字使用巧妙精準,在對話與對話、對話與畫格,甚或畫格背景與「書中書」的內容之間彼此呼應連結,同時持續推進情節,已經是高明敘事技法的展演。而漫畫家戴夫.吉朋斯漂亮的分鏡、轉場、細節處理及跨頁設計,不僅讓畫面與文字緊密結合、彼此輔助,也讓整個版面充滿值得細究的巧思。
《守護者》曾被改編成真人電影,不過摩爾認為這個故事無法以「漫畫」之外的其他方式呈現——圖與文的完整嵌合、文字內藏的寓意、指涉的典故及畫面暗埋的訊息等等,都不適合以電影之類流動式的影像傳達,比較適合緩下接收節奏來「閱讀」。
是故,《守護者》是適合閱讀的作品,而且值得重讀很多次。
美國《時代》雜誌曾選出1938年到2006年出版的十本最佳圖像小說,《守護者》名列榜首。而在《時代》雜誌選出的1923年到2005年百本最佳英文小說裡,《守護者》也與《麥田捕手》、《梅岡城故事》、《蒼蠅王》、《1984》、《魔戒》等經典小說並列。
暫且不理這類外加的光環,閱讀《守護者》本身就能帶來許多樂趣,因為喜愛各種類型故事的讀者每回都能從中看出類型元素的應用與變形,喜愛各種社科議題的讀者每回都能從中獲得議題論述的反思與辨證。
而且,就算不去深究種種複雜內裡,光看表層,《守護者》就已經是個非常流暢精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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