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於1992年5月9日在紐約通過,並在同年的「里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 /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由 150 多個國家及歐洲共同體進行簽署,於1994年3月21日生效,其終極目標為「使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保持穩定於一定的水準,確保氣候系統免受危險的人為干擾」。
UNFCCC於1995年在德國柏林召開第1次締約方大會(COP1),將全球區分為五大區域,輪流主辦締約方大會,目前已經有198個締約方。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於1992年5月9日在紐約通過,並在同年的「里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 /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由 150 多個國家及歐洲共同體進行簽署,於1994年3月21日生效,其終極目標為「使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保持穩定於一定的水準,確保氣候系統免受危險的人為干擾」。
UNFCCC於1995年在德國柏林召開第1次締約方大會(COP1),將全球區分為五大區域,輪流主辦締約方大會,目前已經有198個締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