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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第10條之1租稅優惠增列AI等項目 企業今年投資適用

2025/4/18 19:00(4/18 19: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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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中央社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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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產創條例修正案,其中產創第10條之1將延長至118年底,並擴大租稅優惠適用條件,包括增列AI人工智慧和節能減碳項目,以及提高適用金額上限至新台幣20億元,經濟部將於6個月內訂定相關辦法,企業今年度相關投資可在明年報稅期間申請適用。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113年底落日,被經濟部列為支持產業發展的優先法案,去年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今天院會正式三讀通過。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透過新聞稿表示,產創第10條之1除保留智慧機械項目並調整智慧技術元素、現行5G系統及資安項目外,這次修法增列AI及節能減碳項目,鼓勵產業導入AI與雲端運算等數位技術。

經濟部表示,產創第10條之1的申請適用金額上限由現行新台幣10億元提高至20億元,施行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經專案核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

經濟部官員說明,修法後適用時間自今年算起,因此業者今年的相關投資仍適用,可以於明年5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申請投資抵減。

產創條例第23條之1修正重點部分,經濟部說明,為擴大適用申請對象,引導有限合夥創投事業資金多挹注新創事業,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由現行3億元調降為1.5億元,並提高第3年度起投資新創事業的金額或比率,讓資金能及早投入新創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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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鼓勵更多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產創第23之2修正草案也下修門檻並且擴大適用對象,將高風險新創事業設立年限由未滿2年放寬至未滿5年,投資金額門檻由1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如屬國家重點發展產業者,個人所得減除金額由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以加速引導更多資金挹注新創事業。

經濟部表示,將會同財政部於6個月內完成租稅優惠條文子辦法訂定,包括第10條之1增加的AI及節能減碳項目適用範圍、第23條之1投資新創事業相關規定、第23條之2國家重點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等事項,將蒐集產業界意見及聽取產官學研專家意見來訂定。(編輯:楊凱翔)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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