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央行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簡化程序

2025/4/18 19:07(4/18 21:5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銀行18日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除了簡化銀行作業程序,也配合金管會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簡化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相關作業。(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銀行18日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除了簡化銀行作業程序,也配合金管會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簡化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相關作業。(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8日電)中央銀行今天預告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除了簡化銀行作業程序,也配合金管會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政策,配套修正,簡化銀行發行外幣金融債相關作業。

央行外匯局副局長洪櫻芬指出,為了提升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效率,簡化指定銀行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外匯業務後勤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以及發行外匯金融債券的申辦程序,擬具「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修正13條,現正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草案預告,徵求各方意見。

此次修正重點中,包含為了配合金管會亞資中心而進行的修正。洪櫻芬說明,現行銀行發行外匯金融債,以前規定7天內要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備)文件及相關資料,函報央行備查;現在比照金管會規定,並放寬至15天。

洪櫻芬表示,此次修正配合金管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之後銀行於核定範圍或額度內再發行者,無須再函報央行備查。

舉例來說,過去銀行發行外匯金融債,要在一週內準備相關文件函報央行備查,即便同個發行額度,發行10次就要備查10次;修正過後,只有第1次發行的15天內要備查,後續在同個額度、計畫下,可逕行發行,不需再備查。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另外,央行為了簡化銀行業結匯資料傳送作業,修正個人、團體即期外匯交易應傳送資料金額門檻為等值100萬美元以上;即期外匯交易資料傳送時間為訂約日次營業日中午12時前。

洪櫻芬補充,原本規定個人團體門檻是50萬美元、公司行號100萬美元,如今採一制性管理,均訂為100萬美元,簡化銀行傳送資料作業。(編輯:張良知)11404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