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歷程
Last Updated:2019.07.19
處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罰鍰
罰鍰提高至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罰鍰提高至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提高至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吐氣酒精濃度0.25 mg/L不得駕車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註:法務部以吐氣酒精濃度0.55 mg/L作為移送標準
罰鍰提高至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罰鍰提高至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酒精濃度0.15 mg/L不得駕車
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 mg/L為標準
【初犯】機車:1.5萬元至9萬元/汽車:3萬元至12萬元
【第2次】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
【第3次】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
新增酒精鎖、強制治療與連坐法等規定
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