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只對喝酒前有用 喝茫根本不會想——檢察官的觀察 | 中央社媒體實驗室

重罰只對喝酒前有用 喝茫根本不會想——檢察官的觀察

Last Updated:2019.07.19
重罰只對喝酒前有用 喝茫根本不會想——檢察官的觀察

「立法、修法加重酒駕刑罰,對喝酒前的民眾有嚇阻作用,對喝醉的人比較沒有拘束力,因為他已經失去判斷行為後果的能力了。」承辦過許多酒駕案件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冠運說,今年7月1日酒駕新法上路,同車乘客連坐裁罰的新規定,應該有助於減少酒駕案件。

以台北地檢署為例,去年承辦總案件數雖然增加,酒駕案件卻比前一年減少,黃冠運認為加重刑責確實有一些效用,但要更有效地減少酒駕,應該從加強預防著手。

黃冠運說,很多酒駕被告都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或騎車上路,但喝完酒後「天人交戰」,最後抱著僥倖的心態上路,統計數字只能呈現被查獲的人數,沒被抓到的應該還有不少。

根據他的經驗,被查獲的酒駕被告有很高的比例是喝完酒數小時或隔天早上開車上路,他們自以為酒退了,但被警方攔檢時,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仍然超標,因此被開罰或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黃冠運曾在花蓮、南投服務,當地不像都會地區搭乘計程車、公車都很方便,民眾聚會喝完酒後,多只能騎乘自己的交通工具離開。花蓮曾有一名老翁酒駕被逮,檢察官傳喚他開庭時,他竟然又渾身酒味騎車前來,讓檢察官哭笑不得。

他說,對還有意識判斷自己酒後要不要開車、騎車的人而言,嚴刑峻罰多少有嚇阻作用,但對喝醉的人來說,可能已失去清楚判斷自己行為後果的能力,「真正造成悲劇的大多數是這種人」。這次修訂行政法納入「同車連坐」規定,讓酒醉者旁邊的人負連帶責任,也許能減少悲劇發生。

黃冠運認為,台灣的飲宴文化讓很多民眾「不得不喝酒」,衍生出許多酒駕問題,幸好這幾年有所改變,很多宴會改以茶或果汁代替喝酒,這種改變也許能減少酒駕發生。至於喝酒成癮的人,只能希望藉由加重刑期、戒酒治療等方式,讓酒駕造成的憾事越來越少,甚至絕跡。

(記者:林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