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立院二讀定名為國民法官法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下午開始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案;經二讀表決,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全案仍在逐條討論、表決中。
人民參與刑事審判近年來是司法改革重要項目之一,但到底要採用什麼制度,法界多年來爭論不休。
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時指出,「在未來4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讓人民進入法庭擔任國民法官,成為改革的催化劑,讓司法體系與人民的距離不再遙遠,更加符合期待,贏得信賴。
而司法院、行政院及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共有113條條文),而在野黨團也分別提出草案版本。歷經3次朝野協商,保留約100條條文,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下午2時30分開始處理。
廣泛討論階段,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率先發言指出,根據民間團體所做的民調,有高達5成的民眾認為,不應該在臨時會處理這麼重大的法案,而且根據司法院版本規定的適用案件範圍,一年只能適用500、600件,相較台灣每年的刑案數量是20萬件,這根本是不想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香伶說,民眾黨團提出陪審參審一併試行的版本,而過去民進黨的行動綱領提到要推動陪審制,也有很多民進黨立委也推動陪審制,但曾幾何時,現在執政黨推動的是參審制。這些制度沒有哪些最優,為何不考慮兩制併行,試行6年後評估哪種制度比較適合台灣,這樣比較客觀。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為洲指出,過去民進黨團的行動綱領及17位民進黨立委都說要推動陪審制,結果今天面臨司法重大改革時,民進黨與司法院密室協商,推出參審制,讓職業法官繼續主導審判過程,這根本是假改革;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原本是改良式參審,經過與公民團體討論等情況下,最後推出參審陪審兩制併行版本,這才能展現改革的誠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這項重大司改議題絕對沒有藍綠,也非藍綠鬥爭標的物,一定要去政治化,也要負責任的面對,不是人云亦云;此外,美國的陪審制,不僅沒有判決理由書也不能上訴,而且美國是不成文法國家,跟台灣不同,相關制度上也不一樣。
柯建銘表示,如果馬上移植陪審制到台灣,這除了訴訟制度變革外,包括現行的刑事訴訟法都要重新修、法治教育要重來;希望今天大家在院會的發言一定要很小心,所講的話有沒有辦法在台灣落實,民進黨用負責態度推出國民法官法,而在野黨主張的參陪審兩制並行,那是全球首創的拼裝車,絕不可行。
進入逐條討論階段,關於法案名稱部分,民進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為「國民法官法」,國民黨團則是「公民審判法」、民眾黨團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時力黨團則是「刑事陪審法」。
由於朝野黨團、立委意見不一,各有其立場;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出的修正動議內容,法案名稱定名為「國民法官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編輯:蘇龍麒)1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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