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人事同意權 陳菊等27人全過關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7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投票結果出爐,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及其他監委被提名人共27人,都經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獲超過57張同意票,監察院人事案全數過關。
立法院會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約9時開始領票、投票,並在11時截止,隨即進行開票。投開票過程中,因國民黨立委不滿監察院人事案,數度發生推擠、丟水球等衝突,但最後仍完成投開票作業。
過關的第6屆監察院人事包含監察院長陳菊,監委則包含紀惠容、王榮璋、葉大華、鴻義章、王幼玲、高涌誠、田秋堇、趙永清、蔡崇義、林盛豐、王美玉、陳景峻、蘇麗瓊、賴振昌、林郁容、蕭自佑、葉宜津、范巽綠、林文程、郭文東、張菊芳、賴鼎銘、浦忠成、王麗珍、施錦芳、林國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明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監察院人事同意權之行使,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之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編輯:蘇龍麒)1090717
立法院同意 陳菊為監察院長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7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朝野爆發數波推擠衝突後,進行投、開票。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獲65張同意票、不同意票3票、無效票2票,經全體立委過半數同意,將出任監察院長。
立法院去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監察院下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由監察院長兼任主任委員,將接任監察院長的陳菊也將兼任第一屆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編輯:蘇龍麒)1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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