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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耗水費擬明年1月開徵

2015/5/28 10:16(5/28 10: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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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8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水利法與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得向用水人徵收耗水費;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修法後預定明年1月開徵。

楊偉甫會中表示,耗水費徵收原則以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用水大戶優先,不影響一般民生、醫院、學校及農業用戶,採階梯費率,用水越多徵收越多,目前有1000度以上、3000度以上與6000度以上3種徵收費率。

他說,為鼓勵節水,對努力節水者減徵;耗水費納入基金專款專用,專供推動再生水、節約用水及乾旱時期農業用水移用補償。

楊偉甫表示,目前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有5856戶,工業以化材業、電子業為主;服務業影響較大的是旅宿業及百貨業。

他說,節水減徵獎勵措施配套最高減徵60%,達成政府公告的製程用水及全廠用水回收率者,最高減徵25%。

楊偉甫會前受訪表示,經詳細檢討,水污費與耗水費將脫鉤處理。1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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