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劉芯彤各判8年入監服刑

2022/10/18 10:00(10/18 14:4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喧騰一時的台北巿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各遭判處有期徒刑8年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發出傳票,通知曾威豪、劉芯彤今天到案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曾威豪、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13日凌晨在台北市松壽路某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蕭叡鴻(判刑13年定讞)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威豪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

案件經一審、二審及三審部分定讞、部分發回;發回部分由高院更一審審理,更一審於去年5月10日判決曾威豪、劉芯彤等人7年至10年6月不等徒刑。

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曾威豪、劉芯彤各被判刑8年確定,其餘7名判刑定讞的被告與刑度分別是,王俊傑7年2月、張昱謙7年、樊豪7年6月、葉品成10年6月、張繼誠7年4月、劉瀚陽7年2月、王思凱8年。

其中,樊豪已因另案入監服刑,張繼誠囑託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要求曾威豪、劉芯彤等7人上午到執行科報到,入監服刑。(編輯:張銘坤)11110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