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石木欽懲戒案開庭 司改會籲須實質審理找真相

2021/6/29 14:28(6/29 15:0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今天公開審理,司改會辦公室主任蕭逸民登記旁聽並表示,希望盡快開放線上旁聽,此案很多真相要調查,必須進行實質審理。

石木欽懲戒案,今天下午2時在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專一法庭(及延伸法庭)公開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防疫措施,專一法庭不設旁聽席;另於司法院多媒體簡報室設延伸法庭開放記者旁聽席12席、民眾旁聽席8席,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蕭逸民、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務專員馬千雅自稱法庭觀察員,下午1時許前往登記旁聽並受訪表示,對於石木欽案開庭,最重要的是「我們認為還有很多真相要調查」,因此,不可以用時效理由予以結案,也就是此案不得以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而為免議判決。

蕭逸民指出,石木欽一直在公開場合主張這個案件已經超過就公務人員懲戒法的10年懲戒時效,但是他認為法官法第52條明定,免職這樣嚴重處分是沒有懲戒時效的。

蕭逸民表示,大法官解釋也指懲戒時效必須按照比例來進行,也就是說公務人員懲戒法10年時效已經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因此,才會訂出法官法有關免職懲戒沒有時效的相關規定。

他指出,石木欽在擔任公懲會委員長期間所審理判決的案件,也是主張重大違失是不受時效限制,從這些來看,他認為此案必須進行實質審理。(編輯:戴光育)11006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懲戒案開庭 石木欽:請求傳喚翁茂鍾作證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