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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察在陸被判3年 陸委會:顯示專制統治本質

2025/3/26 18:57(3/27 10:3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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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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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國台辦表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有期徒刑3年。陸委會今天回應,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本質,再次印證民眾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26日透過書面表示,該案相關訊息皆有掌握,尊重家屬意願,不便對外說明細節。

陸委會指出,該案發生迄今2年,期間中共有關單位均未對外或對家屬說明富察所涉犯事實、相關證據與司法程序進度,未充分給予當事人及家屬應有權益保障。

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國台辦指稱「公開審判」,卻是在17日才對外證實,外界在26日才經國台辦勉強吐露後得知富察被判決刑度,完全證實先前陸委會提過的實為「完全保密」。

陸委會提到,富察一案被中共拿來當作政績宣傳樣板,試圖運用造成寒蟬效應,相關未經正當法律程序的審判案件,本來就無法使人信服,何來誣衊之說。該案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本質,再次印證民眾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26日上午召開例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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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聲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做為發言人,我本不願公開談論具體細節,『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誣衊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陳斌華指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編輯:邱國強)1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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