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在陸被判3年 聲援小組: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
2025/3/26 18:58(3/26 19: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國台辦表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有期徒刑3年。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聲明,強烈譴責中共非法拘禁、處罰,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
聲援富察連署工作小組26日下午發出聲明表示,強烈譴責中共非法拘禁、處罰富察,富察在台灣合法編輯出版,中共有什麼權力審判他,「我們要求中共立即無條件釋放富察,讓他早日回台與家人團聚」。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26日上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於會上首度對外揭露富察刑期。
陳斌華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當事人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依法生效。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5萬元)。(編輯:呂佳蓉)1140326
延伸閱讀
富察赴中失聯事件始末一次看 國台辦稱「煽動分裂國家」判3年富察赴中被捕2年 國台辦: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判3年富察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判3年 八旗文化:非常難過富察在陸被判3年 陸委會:顯示專制統治本質富察何時能有自由身?依強制措施不同而定- 2025/03/27 19:58
- 2025/03/26 20:02
- 2025/03/26 19:36
- 富察在陸被判3年 聲援小組: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2025/03/26 18:58
- 2025/03/26 18:57
- 2025/03/26 14:4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富察在陸被判3年 陸委會:顯示專制統治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