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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德大道車禍釀4死 水泥車公司負責人判4年2月

2021/5/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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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陽明山仰德大道106年間發生水泥車連撞汽機車的4死8傷車禍事故,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水泥車公司陳姓負責人4年2月徒刑,維修人員盧姓男子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阮姓男子於民國106年7月19日駕駛由信詠公司負責人陳美蘭管理的混凝土泵浦車,要前往台北市士林區永公路進行灌漿作業,行經仰德大道3段、新安路口前,追撞同向及對向車輛,先後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5人輕傷的嚴重車禍事故。

檢方查出,肇事的混凝土泵浦車車齡近40年,事發時因車輛後差速器的減速驅動齒輪固定螺帽鬆脫,造成中央傳動軸後端與後差速器脫離,並掉落於地面,導致無法正常操作引擎煞車。

另外,檢方查出這台水泥灌漿車嚴重超載及手煞車系統遭拆除,無法讓車輛達到減速的作用,再加上當時處下坡路段的重力加速度等因素,造成阮男無法正常駕駛車輛而失控。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美蘭及維修車輛的盧姓人員。(編輯:李亨山)1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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