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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斃空姐妻案 二審仍判詹賢明15年

2020/1/21 14:33(1/21 15: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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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桃園男子詹賢明被控徒手勒斃擔任空姐的簡姓妻子,一審遭判15年,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今天依殺人罪,仍判詹賢明15年,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55歲的詹賢明與在長榮航空公司任職的52歲簡女結婚多年,之後在蘆竹區合資購屋,2人未生育子女,詹賢明在失業後,不但工作不穩定,還有酗酒習慣,2人感情逐漸生變,雙方也曾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執,導致妻子萌生離婚念頭。

檢警指出,詹賢明民國107年曾恐嚇殺害妻子,在簡女向親友求救後,雙方簽署「不可言語、動作、脅迫行為,不可飲酒過量」等協議切結書,但因詹賢明依然故我,親友於107年12月再度介入協調,並建議雙方分居同時簽署分居協議書,詹賢明必須在1個月內搬出2人住居。

檢警表示,心有不甘的詹賢明,去年1月6日上午與妻子談判時又發生爭執,簡女一度傳簡訊向同事求救,但詹賢明隨後就因情緒失控徒手勒斃簡女,發現闖下大禍,詹男致電好友說「下輩子再做兄弟」並自殘,經友人制止後報警,警消人員除逮捕詹賢明並將已無生命跡象的簡女送醫,但仍宣告不治。

詹賢明被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桃園地方法院判他15年,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開庭期間,死者胞弟及胞妹氣憤指控,無法原諒詹男,一審只判15年無法接受,這是蓄意謀殺,請求二審合議庭予以重判。二審今天宣判。(編輯:李亨山)1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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