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殺男童案 李靖仍判無期
2017/6/30 10:42(6/30 11: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新竹男子李靖被控教唆男子陳天心殺害小六男童,兩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兩人犯行不構成最重大之罪,判兩人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被害男童父親到庭聆判,眼眶泛紅;李靖及陳天心到庭聆判則面無表情。合議庭詢問李、陳對延押有無意見,兩人均搖頭,合議庭庭末裁定兩人延押2個月。
全案緣於民國104年5月12日,新竹一名小六男童被李靖帶回租屋處,李男趁著男童在打電腦遊戲時,指示共犯陳天心從男童後方以手臂將其勒斃;李男將男童抱至另一間租屋處,再施放水煙式殺蟲劑並服藥企圖自殺未果。
李男供稱因生活壓力想要輕生,但卻不想單獨死去,才策劃找來因打球認識的男童,要拉他共赴黃泉,並以新台幣50萬元酬謝金,誆騙陳男協助犯案。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去年7月判李男及陳男無期徒刑,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1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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