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軍人涉攜50顆毒煙彈入營並販售 2男遭起訴

2025/4/11 11:44(4/11 11:4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馮姓男子、曹姓男子113年服役為新竹湖口某軍營軍人,2人共涉將含有依托咪酯毒品的煙彈帶入軍中並販售,案件偵結,新竹地檢署11日表示,2人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提供)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傳真  114年4月11日
馮姓男子、曹姓男子113年服役為新竹湖口某軍營軍人,2人共涉將含有依托咪酯毒品的煙彈帶入軍中並販售,案件偵結,新竹地檢署11日表示,2人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提供)中央社記者郭宣彣傳真 114年4月11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1日電)馮男、曹男去年服役為新竹湖口某軍營軍人,2人共涉將含有依托咪酯毒品的煙彈帶入軍中並販售,案件偵結,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將2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馮姓男子去年10月起在新竹湖口某軍營及桃園八德等地,以新台幣2000元至5000元不等價格,販售含有依托咪酯毒品的煙彈給同區軍人,共7次。

檢方說,當時同營區軍人楊男與馮男議價以6000元購買5顆毒品煙彈,由曹姓男子協助取貨與送貨,曹男為獲2顆毒品煙彈報酬,將此毒品攜入營區,交給楊男。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方表示,後來曹男與馮男碰面取得45顆毒品煙彈,共帶50顆毒品煙彈返回營區,遭部隊收假安檢查獲,楊男也未能購得毒品煙彈。

檢方指出,馮男與曹男為現役軍人,竟目無法紀將此毒品攜帶入營區,且意圖於軍中販售,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案件偵結,將2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另楊男部分涉作偽證,依偽證罪起訴。(編輯:林恕暉)11404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