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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湖鄉長蔡永常涉貪 判有期徒刑7年

2016/6/24 17:50(6/24 18: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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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4日電)雲林縣口湖鄉長蔡永常等人被控利用人頭詐領鄉長司機薪資,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判處蔡永常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

  雲林縣口湖鄉長蔡永常、蔡永常女兒蔡昀軒等人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去年1至4月的鄉長司機薪資,雲林地檢署去年8月間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

  雲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判處蔡永常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蔡昀軒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蔡永常表示會上訴到底;雲林地檢署指出,承辦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10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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