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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同姓誤領包裹 未歸還涉侵占

2016/1/1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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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3日電)竹南警分局今天指出,轄區內2位同名同姓的張姓女子,透過網路訂購商品,恰巧指定同一家超商取貨,2件商品都被先到的張姓女子領走,事後又未歸還,被依侵占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指出,41歲張姓女子(大張)去年10月透過網路拍賣,購買2箱咖啡,價格為新台幣1260元,貨到付款;32歲張姓女子(小張)也在網路訂購2件衣服,價格2320元,已透過轉帳付清帳款。

湊巧的是,2名同名同姓的張女,都指定把訂購商品送到竹南鎮同一家便利超商,大張早一步前往領取,超商店員透過訂購系統尋找出包裹,並檢視身份證件後,就把2件包裹都交給大張。

業者向警方表示,當時大張除結清1件包裹1260元貨款外,並沒有質疑「為何有2件包裹」,就直接把另外一件已付款的包裹帶走;直到小張來到超商,店員才驚覺2人同名同姓,打電話要求大張盡快歸還誤領的包裹,竟遭拒絕。

小張不甘心平白損失,憤而提告,警方連絡大張到案說明,她坦承拿走包裹並已拆封,發現裏面是「二手衣」就丟在一旁,卻表示沒收到業者通知,才沒有歸還,儘管如此,仍遭警方依侵占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1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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