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鄉長被羈押 雲林縣府:依法停職
2015/6/13 16:35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3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口湖鄉長蔡永常涉案遭檢方聲押獲准,依地方制度法將停職,由縣府派員代理。
蔡永常涉嫌利用人頭詐領薪餉,遭檢方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且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雲林縣府提出因應措施。
雲林縣政府指出,待收到聲押書,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鄉鎮市長由縣府停止其職務,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雲林縣府表示,依照地方制度法,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府派員代理,將等收到羈押書後,進行後續相關作業。
蔡永常疑似涉嫌利用人頭詐領薪餉,雲林檢方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且有串證之虞,對蔡永常及鄉公所人員等5人聲請羈押禁見,地方法院最後裁定蔡永常、蔡永常女兒、楊姓、魏姓秘書4人羈押禁見;另外,蔡姓人員請回。10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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