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猝死 遺體運送需檢附死亡證明申請檢疫
2019/11/28 15:51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機場28日電)藝人高以翔在錄製中國電視節目意外送醫不治;遺體若運回台灣,需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附死亡證明申請檢疫,再由海關報關入境,運費從新台幣百萬元到千萬元不等。
高以翔在中國大陸寧波錄製真人實境秀節目「追我吧」時暈倒,心臟暫停後進行搶救,但仍宣告死亡。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遺體入境前需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完備各項資料後,再向海關完成報關。沒有規定需於幾天前報關,其餘就由當事人家屬與航空公司協調航務運費等事宜。
疾管署表示,若靈柩內含遺體入境,應檢附醫師簽發的死亡診斷證明書或其他死因證明文件,向檢疫單位申請檢疫。經檢疫單位審核,確認非因傳染病致死者,才准予放行,不另發給檢疫證明書。
疾管署指出,為避免現場通關審查資料有疑義,建議辦理遺體入境申請者,可事先傳真相關申請資料給受理區管制中心,提供事前審查諮詢。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與航空警察局則說,會以幫助國人的立場,協助遺體或骨灰運回國內等入境通關。
航空貨運業者表示,將遺體運送返台的費用,可分為包機與貨運集裝,包機約花費新台幣千萬元起跳,貨運集裝則在遺體外載明註記,費用約為150多萬元以上,價差會按照出發地遠近而定。
貨運業者表示,以台灣近幾年為例,的確有企業家與名人的家屬因在海外身故,而選擇包機運送遺體返台,一般採貨機載運,更多數人則由家人攜帶骨灰的方式返台。(編輯:張銘坤)1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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