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工商綜合區 高市府:跳脫舊案爭議重啟申請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6日電)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大湖工商綜合區恢復為農業區,對此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尊重,並建議跳脫舊案爭議,未來在重啟新案申請也會全力協助。
媒體日前報導內政部都委會3月19日審議「大湖工商綜合區由工商用地恢復為農業用地案」會議決議提及「高市府干預」,市都發局也澄清「部分陳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已發函要求更正」。
都發局表示,湖內工商綜合區案從民國83年到97年「新瑞都時期」爭議不斷,包括逾期開發、違反法規、監察院糾正等紛議,全案早在民國105年陳菊市府就已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歷經二年多。內政部都委會直到今年3月19日才排入議程完成審議,並決議恢復為農業區,對此市府予以尊重,希望外界了解事實經過,不要以訛傳訛。
都發局說明,義聯集團是在107年10月才購入湖內工商綜合區案約8公頃土地,購買價格平均每坪約新台幣3萬多元,與周邊農地價格相當。義聯集團購地時,湖內工商綜合區恢復為農業區案,早在2年前已送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非高市府新團隊可干預。
另外,都發局透過新聞稿指出,日前媒體報導「義聯集團已捐贈30%土地(約3公頃綠地)成為國有地」也非事實。都發局強調,這些土地早在87年由新瑞都公司捐贈後登記為國有土地,與義聯集團權益完全無關。
都發局建議,湖內工商綜合區原開發計畫申請,歷經二十多年紛擾,時空變遷,原計畫實有必要檢討,建議跳脫舊案的爭議,可重啟新案提出申請,以符合當前實際需求。未來重啟新案申請,樂見企業在高雄投資,市府相關局處會全力協助。
依都發局資料,位於湖內區東方路近台一省道(東方設計大學南側)的「大湖工商綜合區」,面積8.1公頃(加計新瑞都公司87年捐贈綠地3.5公頃,共11.6公頃)。84年新瑞都百貨公司取得經濟部推薦函;86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開發期程:85-89年);92年監察院糾正原高縣府未恢復為農業區;95年新瑞都破產;97年板信銀行為清算人並於103年繼受開發權。
107年11月工商綜合區產權(8.1公頃)買賣登記予隆元公司 (義聯集團子公司);108年3月內政部都委會決議恢復為農業區(8.1公頃)。(編輯:孫承武) 1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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