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追蹤食品雲逾4年 監院:業者開電子發票比例逾98%

2025/1/26 10:25(1/26 10:4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監察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監察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26日電)監委田秋堇、蔡崇義今天表示,監察院調查「食品雲」,促請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網,持續追蹤逾4年,食品業者依法開立電子發票的比率已逾98%。

田秋堇、蔡崇義透過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電子發票能有效追蹤食品流向,且發票資料可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8年,一旦發生食安事件,除了有助於檢調追查,電子發票亦可協助買到黑心食品的消費者向業者求償。

監委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公告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應依其產業模式,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並依溯源的必要性,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以確保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資料的正確性。

田秋堇、蔡崇義於民國109年完成「食品雲」調查報告發現,衛福部自103年起分階段公告「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迄109年1月1日止,累計已納入22類食品業者強制實施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上傳非追不可及使用電子發票,但截至109年5月底,上述22類應使用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共4838家,實際導入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只3649家(75.42%)。

監委表示,經過調查後於長達4年半的續追期間,衛福部針對產量大、市占率較高之食品業者,已陸續公告26類食品業者,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

監委說明,財政部與衛福部為輔導食品業者依法落實開立電子發票,採取多項精進措施,財政部針對衛福部公告應使用電子發票的食品業者均列為優先輔導對象,衛福部亦督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輔導公告指定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

監委表示,透過精進措施,截至113年11月底,食品業者導入電子發票計有9220家次(導入比率為98.3%),輸入業者開立電子發票計有6389家次,開立比率為91.8%(食品業者清單家數會因前一年度業者實際輸入、製造及販售等情形變動)。

google news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監委另指出,「飼料管理法」明定農業部應就飼料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公告限期分階段使用電子發票之規定,農業部預計於今年上半年完成相關子法的法制作業公告程序。

監委表示,有關「食品雲」的建置與應用,相關單位已持續改善,但考量衛福部尚未將部分食品業者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制度、上傳非追不可及使用電子發票的實施對象,監察院仍會持續監督有關機關儘速檢討改善。(編輯:張均懋)11401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