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 盧秀燕:依中央規範調整
2020/5/4 14:38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對於長照機構探視規定是否適度開放,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將根據中央防疫規定綜合考量,漸進式適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市府也會訂定相關導引措施,供長照機構遵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住宿型長照機構等開放探視,並採實名制等措施。盧秀燕今天接受聯訪,針對台中市長照機構探視問題提出說明。
盧秀燕對此表示,母親節將至,市府將根據中央防疫規範綜合考量,漸進式適度開放長照機構探視,市府也會訂定相關導引措施,供長照機構遵循。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台中長照機構依規定配合辦理,探訪原則包括採預約制,家屬事前電話聯絡登記,視各機構容留人數分流;體溫高於攝氏37.5度、有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等不適症狀者,禁止進入機構;每個長照機構住民,每天限1組訪客探視1次,1組訪客含兒童不可多於3人;探視時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機構防疫措施。
台中市衛生局也補充指出,具有活動能力、可下床行動的住民,儘量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每時段同一區域原則僅開放1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或開放1名以上住民於不同區塊接受探視,且確保各區塊間距符合社交距離,也就是室內大於1.5公尺,室外大於1公尺,不同區塊最好有各自的分離動線。
至於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下床行動的住民,衛生局表示,訪客可進入住房探視,每時段每住房原則上僅開放1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並應妥善規劃探視者動線,相關規則將依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更多規定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編輯:陳俊碩)1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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