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公所擬徵溪頭觀光稅 南投縣府樂觀其成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1日電)南投縣鹿谷鄉公所擬對溪頭、鳳凰園區、鳳凰谷鳥園遊客徵新台幣10元臨時稅,也就是觀光稅,自治條例待中央審查後上路,南投縣政府對此樂觀其成,若通過,其他鄉鎮也可發展。
溪頭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都位於鹿谷鄉,遊客眾多,尤其溪頭最熱門,但人潮帶來塞車、汽車空污、道路耗損等問題卻由在地承受,因此,鄉公所制定「南投縣鹿谷鄉人文交通觀光環境生態資源維護協力臨時稅自治條例」,若中央審查通過,將成全台第一個課徵觀光稅的地方公所。
對於鹿谷鄉公所要開徵觀光稅,南投縣政府觀光處長李孟珍今天說,縣政府抱持樂觀其成態度,若中央審查通過,未來其他鄉鎮市也可考慮跟進發展;財政處長李良珠表示,鹿谷鄉公所擬向進入這3處園區的遊客課徵臨時稅,自治條例草案須經財政部等單位審查同意。
鹿谷鄉長邱如平說,鄉內景點如小半天石馬公園、麒麟潭、大崙山銀杏茶園等景點多屬免費,但溪頭、鳳凰園區、鳳凰谷鳥園都有收門票,面對車潮產生的道路與橋梁耗損,鄉公所無力負擔相關修護費用,因此研擬維護協力臨時稅自治條例盼挹注地方建設。
溪頭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自然教育園區由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經營管理,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表示,秉持永續與優質理念推動自然教育及森林遊憩,鹿谷鄉公所提出觀光稅也是秉持永續優質理念,若此自治條例獲中央依法審查通過,台大林管處也會依照相關法令協助推動。
根據南投縣鹿谷鄉人文交通觀光環境生態資源維護協力臨時稅自治條例草案內容,為促進鹿谷鄉交通建設、人文發展、觀光產業及環境資源永續經營,依據地方稅法通則制定此自治條例,將對進入溪頭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的遊客,每人每次課徵10元,由收取門票時一併代徵。(編輯:陳俊碩)1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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