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火災險明年起加量不加價 300萬屋主將受惠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2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不調漲保費的前提下,將擴大住宅火災保險保障範圍,並新增住火險額外費用與颱風及洪水災害限額補償,預估逾300萬屋主將受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統計,目前全台約有300萬房屋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坪數23坪左右,平均保額為300萬元,一年保費約新台幣735元;官員表示,為使民眾住家安全受到更周全的保障,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建築物、動產、竊盜事故及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的保險限額共3項,並新增住宅火災保險額外費用及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的保險保障共2項。
首先,提高保障限額部分,動產(衣物、家具)保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80萬元;竊盜每一事故賠償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賠償金額上限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險的保額,每一人體傷由50萬調高為100萬元、每一個人死亡由100萬提高為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及死亡由500萬調高為10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害由100萬修正為200萬元。
再者,新增承保範圍部分,住火險將額外增加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及租屋仲介費用,分別以5000元為限;搬遷費用以10萬元為限;生活不便補償金每日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即最高9萬元。
另外,全台去年約5700戶投保住火險有另外附加颱風洪水險,明年開始是「直接附送保障」,採限額補償,全台分3區,第一區颱風造成較小危害程度的為新竹縣市、台中市、南投縣等,最高理賠9000元;第二區颱風造成中等危害程度的台北市、新北市等,最高理賠8000元;第三區颱風造成較大危害程度的有宜蘭縣、花東、屏東縣、基隆市等則理賠7000元。
官員進一步說明,這是2014年後,首次調整擴大住宅火災險適用範圍;也就是說,自2020年開始,住宅火險提高保障限額且增加保障範圍,且保費不調漲,即「加量不加價」;另外今年已續約的保單,明年也「自動適用」新的保障範圍,不用重立新約。(編輯:趙蔚蘭)1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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