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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錢進國際板債券 金管會擬設限

2018/7/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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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3日電)為緩解保險業資金大舉加碼國際板債券,卻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的問題,金管會擬對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將與海外投資限額連動,並訂定投資上限65%的天花板。

立法院院會5月8日三讀通過修正保險法第146條之4,授權主管機關得適時衡酌調整各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的國外投資額度。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計下週召開國際板債券投資限額公聽會,擬限制保險業海外投資以及國際板債券的合計投資限額為可運用資金的65%。現行規定,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45%,但不包含國際板債券和部分外幣保單。

金管會表示,初步規劃,保險業加計國際版債券後的投資額度為海外投資限額的145%,即A壽險公司海外投資額度為45%時,則其加計國際板債券後的投資額度為可運用資金的65.25%。

官員說明,根據新制,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限額將隨海外投資額度波動,若超過限額145%者,則保險業不能再新增投資。

現行保險業海外投資額度可大致分為10%、25%、30%、35%、40%以及40%至45%六大類,根據新制,加計國際板債券後的投資限額依序為14.5%、36.25%、43.5%、58%以及上限的65.25%。

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中國人壽等多家壽險公司為國際板債券的主要投資者之一,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4月底,壽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新台幣3兆8432億元,占可運用資金16.9%。

另外,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107年2月底,5家保險公司合計海外投資、國際板債券以及外幣保單的金額超過可運用資金的65%;扣除外幣保單後,海外投資及國際板債券占比超過50%的有7家,超過60%者僅1家,但不到65%。

外界憂慮若新制實施後,國際板債券恐頓失動能,保險局說明,若以新規定國際板債券投資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20%計算,則整體壽險為約有新台幣9000億元可加碼國際板債券,但實際投資狀況要視各家情況而定。

同時,金管會也擬鬆綁傳統外幣保單不計入海外投資限額。官員表示,這項措施對銷售較多傳統外幣保單的業者較有利。(編輯:林孟汝)1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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