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歡喜拍婚紗 記得向業者索取發票
2017/9/3 10:05(9/3 10: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日電)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許多婚紗業者利用「要發票就多付5%營業稅」說詞,誘導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已是逃漏稅行為,呼籲新人歡喜拍婚紗之時,也要記得向業者索取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拍婚紗是每對新人結婚過程中重要的一環,而婚紗業者為了吸引新人消費,通常利用低價包套、再以促銷優惠讓準新郎新娘追加套裝以外的消費,最後花費常動輒新台幣數10萬元,然而消費者通常未主動索取統一發票,婚紗業者亦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說明,婚紗業者與新人簽訂勞務承攬契約,就信用卡付款部分,會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但採現金付款、或追加攝影婚紗套裝以外的消費,如化妝、美容保養、加洗照片、加印喜帖或多租禮服等,往往漏未開立統一發票。亦有少數業者利用「要發票,就多付5%營業稅」說詞,誘導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
國稅局強調,凡販售貨物或勞務,按營業稅法規定,無論「報價」或「定價」均已內含營業稅,不能再額外加5%稅款。消費者若遇到婚紗業者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可以提供勞務承攬契約及付款簽收等資料,向國稅局檢舉,一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規定,除追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也提醒婚紗業者,如有漏未開立統一發票情形,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國稅局補報補繳所漏稅額,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規定,僅加計利息但免予處罰。10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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