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山解職案發回更審 大同:依法處理
2017/7/10 17:49(7/10 18: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10日電)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被訴請解職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大同表示,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依法處理,並強調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判決影響。
林蔚山被控因個人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虧損,私自挪用大同資金挹注,導致大同損失新台幣17億多元,投保中心訴請解除他董事職務;二審法院認為不用解除,但最高法院持不同見解,因此將全案廢棄發回更審。
大同今天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截至公告時間為止,當事人尚未收到本案民事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委請律師依法處理。
大同強調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判決影響。10607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