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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鴨子划水 電子商務追稅逾十億元

2015/12/1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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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2日電)跨境電子商務追稅,財政部鴨子划水。據了解,財政部已輔導在台銷售勞務總額前10名的國際電子商務業者成立營業處所並辦理營業登記,挹注我國營業稅收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財政部自2014年起輔導跨國電子商務業者來台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首波鎖定國際知名電子商務業者,截至今年為止,在台銷售勞務總額前10名的電子商務業者皆已辦理營業登記,並乖乖繳稅。官員說,「這10家公司的年營業額,都在1億元以上」。

官員指出,若以年繳營業稅達10億元估算,這10家國際電子商務業者在台年營收,高達數百億元,顯見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已如狂潮般勢不可擋。

11月11日,中國大陸電子商務龍頭阿里巴巴旗下淘寶網舉辦一年一度的「光棍節」,當日營業額高達912.17億人民幣,刷新史上新高紀錄,台灣名列海外銷售額第3名,引發朝野立委關切。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曾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淘寶銷台營業額驚人,是否有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稅?張盛和當時答詢,淘寶網目前尚未來台辦理營業登記,但財政部會深入研究,要求淘寶網來台辦理營業登記。

至於淘寶銷台商品是否繳稅?關務署表示,目前針對進口貨物在3000元以下可免稅,但海關會針對「高價低報」或是「化整為零」的銷售行為嚴加查核,若有短漏報情事,會對行為人補稅處罰。

然而,針對諸如訂房、訂票等非實體貨物的跨境「勞務」服務,如何要求業者辦理營業登記並課稅,成為一大難題。台灣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顯峰指出,以販售服務為主的電子商務公司,因不需固定營業處所,因此不需要在銷售地設立常設機構;且銷售的商品屬勞務,海關關稅制度鞭長莫及,確實成為租稅漏洞。

對此,安永(EY)會計師林志翔認為,跨境電商業者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易造成所得稅與營業稅的稅基流失,建議政府未來立法方向,應參考歐盟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作法,建立「營業稅代理人申報納稅制度」。

這項制度會要求國外業者或指定國內代理人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目前日本、南韓、新加坡,都已經開始實施。

賦稅署高層表示:「其實我們早就在做了。」OECD國家雖通過「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的行動綱領,但針對跨境電子商務這塊,沒有一個國家強制立法。官員說,「只有英國敢直接向臉書(Facebook)開戰」。

據報導,臉書英國分部去年公司所得稅只繳4327英鎊(約新台幣22萬元),低於英國平均薪資收入勞工所貢獻的逾5000英鎊。

網路無國界,以販售勞務為主的跨國電子商務公司,由於無需固定營業處所即可銷售商品,流動性很高。賦稅署高層不諱言,若採立法等強迫性手段,「也許他們就會放棄台灣這個市場」。

賦稅署官員指出,這些電子商務業者想賺台灣的錢,其實願意繳稅,但深怕「明目張膽」誠實納稅後,其他國家也會給壓力,要求他們繳更多稅,因此希望低調。財政部站在不影響經濟發展,且減少稅基流失的立場,決定採軟性方式,輔導業者來台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稅。10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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