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6協議草案出爐 籲各國明年底前提高減排目標
(中央社格拉斯哥10日綜合外電報導)數據顯示全球目前行動遠不足以限制氣溫升幅在攝氏1.5度以下,聯合國氣候峰會今天釋出的協議草案,敦促各國在2022年底前提高減排目標,比原定時程提前3年。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會議(COP26)已在蘇格蘭格拉斯哥(Glasgow)進行10天,主辦國英國形容這次會議對於能否達成2015年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的氣溫目標至關重要,而今天的草案首度透露COP26目前討論進度。
草案呼籲各國在明年以前「重新審視並強化」自身的脫碳計畫,並表示,限制氣溫升幅在1.5度以下「需要所有各方在這個關鍵十年有意義且有效率的行動」。
目前全球暖化已使全球多國面臨更嚴重的旱澇與風暴。草案指出,為了避免暖化產生最惡劣衝擊,需要「快速、深度、持續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
根據聯合國評估,各國依照巴黎協定提出的最新脫碳計畫,仍可能造成地球均溫在本世紀提升攝氏2.7度。
2015年的巴黎協定內含一項機制,要求各國須每隔5年更新排放計畫,許多大型排放國都錯過2020年提交「國家自訂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計畫的期限。
因暖化而情況危急的國家表示,若要達成防止災難性升溫所需的短期減排目標,把2025年當成下次更新期限時隔太遠。
協議草案也呼籲各國「加速淘汰煤炭和化石燃料與補貼」,觀察家說,這是「第一次顯著提及」這些加劇全球暖化的燃料。
過去的氣候峰會決議和巴黎協定本身甚至未提及化石燃料,而是聚焦在排放。
一名資深協商人員告訴法新社,他們有信心最終版協議會「以某種形式」提到化石燃料。
但氣候科學家與環境團體批評這份草案未能反映地球危機的嚴重性。國際綠色和平(Greenpeace International)負責人摩根(Jennifer Morgan)表示:「這份協議草案不是解決氣候危機的計畫,而是我們全都該祈求好運、往好處想的計畫,它是在禮貌要求各國可能明年多努力一點。」
路透社並指出,草案雖要求各國明年提出新承諾,但並未確定未來每年都得依要求提出新承諾,這部分有可能留給下屆聯合國氣候會議主辦國埃及進行檢討。
此外,草案也迴避窮國要求富國許下的保證,亦即富國得提供更多經費來協助窮國對抗氣候變遷、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畢竟富國排放的溫室氣體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因。
草案僅「呼籲」已開發國家「緊急升級」援助,以幫助各國適應氣候衝擊;同時還主張得有更多援助資金採用補助形式,而非會加重窮國債務負擔的貸款形式。但草案並未納入兌現那些資金的新計畫。
富國2009年曾承諾,到2020年前,每年會提供窮國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結果承諾落空,目前預計晚3年才能達成。
各國外交官今天將持續爭論,試圖為12日結束的兩週會議及時敲定最終版協議。屆時的協議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仍擁有巴黎協定近200個簽署國的政治力量。
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預計今天稍晚返回格拉斯哥確認進度。(譯者:楊昭彥/核稿:林治平)1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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