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閨密干政案 20年徒刑4.6億罰金定讞
2021/1/14 11:34(1/14 12: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14日專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濫權、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等案,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確定,共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及180億韓元罰金(約新台幣4.6億元)。全案定讞。
朴槿惠原先因濫權遭判25年併科200億韓元罰金,收受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判刑5年及追繳27億韓元;但韓國最高法院2019年將兩案發回更審,首爾高等法院去年更審將刑度大幅縮減。
韓聯社報導,最高法院今天確定維持更審判決,兩案共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及180億韓元罰金,並追繳35億韓元。
加上朴槿惠先前因涉嫌介入自由韓國黨黨內推選遭處的2年徒刑,朴槿惠將吃上22年牢飯。
朴槿惠因閨密干政醜聞在2017年初遭彈劾下台,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朴槿惠密友崔順實(後改名為崔瑞元,譯音)被指控一連串貪瀆罪嫌,遭判刑18年,最高法院去年6月維持首爾高院判決後定讞。(編輯:馮昭)1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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