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死涉猥褻男子 女童父母交保金砍半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7日電)李姓男子遭控猥褻一名女童,女童家屬毆死李男,女童父母今天訊後各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不過辦保親友未帶足額,檢察官同意減半,辦保後女童父母從法警室後門離開。
南投縣一名5歲女童13日疑遭60歲李男在埔里鎮一家KTV附近猥褻,女童父母得知後毆打李男,導致李男昨天傷重不治,南投地檢署今天派檢察官相驗李男遺體,下午接著到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鯉潭派出所訊問女童父母,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各以3萬元交保。
女童父母傍晚由警方帶到南投地檢署法警室等候辦理交保手續,親友晚間7時許帶著3萬元現金到地檢署,聽法警說明才知道2人共需6萬元,經法警報告檢察官,最後2名被告都降保為1萬5000元,但辦保完成後,卻從法警室後門離去。
現場從晚間6時等候到9時多的記者提出質疑,開後門讓人離去、調降交保金額是否為特權,值班法警解釋為南投地檢署上級指示,相關細節由地檢署說明;法警室後門張貼公告「本區僅供解送人犯車輛暫時停放用,其他車輛禁止停放」、「提解人犯中,嚴禁進出入」。
對此,南投地檢署發出說明表示,有關質疑嫌疑人交保從後門離去,由於此案被告等人兼具另案被害兒童家屬身分,依法為保護被害兒童,避免被害人身分曝光,在當事人表達希望避免身分曝光下,為避免被害兒童身分曝光導致身心受創,同意被告由另一出入口離去。
女童父母的親友辦保時,一名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的林姓男子遭帶到地檢署,林男的女友在法警室外焦急等候,得知男友5萬元交保便撥電話開始籌錢,1個多小時後仍籌不到,焦急得哭出來,當她得知女童父母交保金減半,直說「他們打死人,為什麼這麼不公平」,她想拿行動電源給男友充電,也遭法警拒絕。
有關案情,檢警初步調查,李男與女童父母當天在同一包廂唱歌,都為朋友邀約,兩家人不熟識,李男疑似趁女童父母到包廂外抽菸時,將女童帶往KTV後方一處停車場,脫下女童褲子進行猥褻,女童父母得知,將李男押到停車場旁的埔里鎮八德夜市毆打。(編輯:陳仁華)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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