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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喪探病人道需求 居家隔離檢疫可有條件外出

2020/4/25 14:23(4/25 14: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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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吳欣紜台北25日電)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解禁措施,居家隔離檢疫者可在嚴格條件下外出奔喪或探病。符合條件者向衛生單位提出申請,並自費採檢,若為陰性在2天內可外出,一次1小時為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記者會宣布,部分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及現在疫情評估,將開放上述條件的民眾向所在地方衛生局提出外出申請。

相關流程及規定為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到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都以一次1小時為限。

陳時中說,上述申請者外出時須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由各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編輯:陳政偉)1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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