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污水廠海放污水 重罰北市府1200萬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6日電)八里污水處理廠將未處理過的污水,直接排入大海,污染海洋環境。新北市環保局今天重罰台北市政府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新台幣1200萬元。
新北市府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下午表示,經1天半的調查,已確定八里污水廠操作廠商,於今年2月6日、3月9日為進行東、西沉澱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作業,分別將沉澱池未處理的污水,導入分水井後,將部分污水排入緊急排放閘門,透過海洋放流管海放。
新北市府環保局,針對此2次違規情形,今天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台北市府衛工處新台幣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環保局說,配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蒐證,今天進入第2天,由環保局主管帶隊,逐一比對廠內各項操作資料,以釐清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稽查人員仍在現場持續蒐證。
環保局說,八里污水廠每天處理來自新北市、台北市的污水,地點在新北市,管理單位則是台北市政府。2天進廠蒐證,除採集放流水送驗,另一重點在查核許可資料。
孫忠偉說,依據相關資料的勾稽比對、業者也坦承,新北市府採取行政罰。
環保局也索取台北市政府衛工處委託代操作廠商,這幾年操作資料,包括(1)用水、用電紀錄。(2)藥劑使用及購買紀錄。(3)污泥產生及處理紀錄與聯單。(4)這次通報維修期間的應變措施與污水處理狀況是否有應減量未減量等狀況。
環保局說,持續配合檢察官調查,逐步檢視比對所有事證。如另發現其他不法,還可追償廠商的不法利得。至於是否有申報不實、偽造文書等刑事責,將由檢方進一步調查。
環保局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辦的跨縣市平台「淡水河系水環境優化願景會報」中提案,針對八里污水處理廠跨縣市的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要求直接設置水質連續自動監測,與遠端連線的監錄影設施,以進一步查核監督未來運作。
孫忠偉說,以往空氣污染的連續自動監測技術比較成熟,近年水污染連續監測也逐漸成熟,應該透過機制監督。1060406
遭新北罰1200萬 北市從包商保證金扣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6日電)八里污水廠將未處理過的污水排入大海,轄管單位台北市工務局衛工處今天遭新北市重罰新台幣1200萬元。局長彭振聲回應,將由承包商惠民實業的保證金內扣除,並派員嚴加督導。
衛工處指出,八里污水處理廠內3年需要清理1次的東、西初沉池,按標準程序應分開清理,且要經過4小時作業時間。
但承包商惠民實業於2月6日、3月9日時卻「便宜行事」,直接打開閘門,讓污水流進海洋放流井,由抽水站將帶有屎、尿的浮渣透過海洋放流管排進海洋,再於廠外另行打撈、處置。
新北市環保局經查證後,確定惠民實業已有違規情形,今天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台北市府衛工處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彭振聲回應,3年1約的惠民實業共繳交7000萬元保證金,因6月底到期,期間已退回2次,罰金將由剩下的2300萬元內扣除。
另外,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已指派3名副總工程師分別前往八里廠、迪化廠及內湖廠督導。1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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