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年級共同回憶 救國團難脫黨國陰影
2017/2/10 14:24(2/10 14: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0日電)中國青年救國團是許多四、五年級生的回憶,近年積極轉型,卻仍難擺脫黨國色彩,屢屢成為追討黨產的對象。
救國團於民國41年成立,首位主任是蔣經國,隸屬於國防部之下。在戒嚴時期,救國團舉辦的各種活動,幾乎是年輕人聯誼、揮灑青春汗水的唯一去處,發展出的眾多團康活動,至今仍常見於各大專社團,而每年舉辦多梯的中橫健行隊,更堪稱四、五年級生的經典回憶。
解嚴後,救國團積極轉型,於78年向內政部登記為社團法人,89年去除原名中的「反共」兩字,並積極發展多元事業。各地的青年活動中心成為民眾旅遊去處,經營團隊深入各縣市國民運動中心,而張老師基金會陪伴許多人,度過悲傷痛苦的歲月,重新燃起希望。
然而,救國團仍難擺脫過去的色彩,黨國不分時期取得的許多土地、建物,遭各縣市政府陸續追討,包括台北市政府要求收回劍潭青年中心,教育部於民國98年,也開始追討上億元的產權,當時救國團主任秘書王福生在鏡頭前大嘆,過去與政府密切合作是歷史因素,如今被拿來做文章,無異於「譴責裹小腳的老太婆」。
105年民進黨執政後,成立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救國團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開始清查名下151筆不動產,要求救國團一一證明這些是合法取得。
國有財產署指控救國團長期占用台北市松江路的「志清大樓」,一審救國團勝訴,二審則敗訴,最高法院今天的判決書,則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救國團除需還屋,另須回溯從100年8月5日起,按月給付租金新台幣76萬多元,全案定讞。
行政院黨產會預計24日召開聽證會,要求救國團、國民黨等代表出席,藉此釐清「附隨組織」的疑慮。對救國團來說,志清大樓只是第一槍,後續還有許多關卡要面對。10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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