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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長照法修法 遺贈稅菸稅作為財源

2016/10/6 12:07(10/6 13: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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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6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調增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作為長照特種基金的財源,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修正條文明定,長照特種基金的來源包括:一、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10%增至20%以內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二、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台幣590元調增至新台幣1590元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三、政府預算撥充;四、菸品健康福利捐;五、捐贈收入;六、基金孳息收入;七、其他收入。

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修法把長照財源做更清楚界定,原本遺產稅1200萬元免稅額、贈與稅的220萬免稅額不變,預估資產較豐富的人會受到影響,能增加60億元稅收。

她表示,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將由每包11.8元調增至31.8元,每包增加20元,增加的稅課收入作為長照穩定財源,預估增加158億元稅收,加上明年度已編列預算178億元,合計足以達到第一階段的330億元目標。

修正條文也明定,長照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的私立機構,除有機構擴充或遷移的情事外,不受法人化限制。10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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