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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經紀公司禁偶像戀歌迷 法院:太超過

2016/1/19 14:56(1/19 15: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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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19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1名偶像歌手因和歌迷交往遭經紀公司控告,法院本週以經紀公司危及她「追求幸福的自由」為由,判經紀公司敗訴。

法新社引述「朝日新聞」報導,經紀公司控告這名和男歌迷交往的23歲偶像歌手,並求償990萬日圓。

根據報導,此名偶像歌手2014年揚言退團,後來就沒參與排定好的表演工作,經紀公司因此提出告訴。

根據朝日新聞報導,這名姓名未獲披露的偶像歌手2012年簽下合約,明言若和歌迷約會,就得賠償公司。

但東京地方裁判所法官昨天駁回經紀公司索賠的請求,「我們必須承認,藉由索賠禁止偶像歌手約會,實在太超過了」。10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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