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士官長涉詐差旅費 一審判1年2月緩刑2年
2025/3/27 22:08(3/27 22: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7日電)陸軍北測中心潘姓二等士官長謊報與王姓下士進行招募業務,詐領差旅費遭抓包送辦,新竹地院將潘男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2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男為北測中心基管科上尉後勤官兼招募組負責人,負責統籌招募業務及招募差旅費核銷業務,王男為陸軍教育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招募組下士,潘男為北測中心二等士官長。
判決書表示,潘男在「北測中心招募團隊」群組,傳送訊息佯稱與王男有到關西營區執行招募任務,藉以詐領新台幣400元差旅費。另,廖男指示王男,將不實內容登載於出差旅費報告表,詐領共4196元。
法官審酌,廖男、王男與潘男皆有現役軍人兼公務員身分,應廉潔自持,但3人明知經費應據實核銷,卻貪圖小利,以登載不實公文書而行使之,損害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承辦人員審核經費控管正確性。
法官表示,依現役軍人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處廖男、王男有期徒刑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6萬與8萬元;潘男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並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3人均緩刑2年。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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