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銀行成本 金管會擬調免計入授信小額放款至200萬
2025/3/27 19:19(3/27 20: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27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因應銀行承做個人無擔保放款金額逐年成長,擬修法將免計入授信放款的金額由原本的新台幣100萬元,提升至200萬元,以擴大免徵同一關係人的資料表範圍,並降低銀行作業成本。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為減輕銀行執行「銀行法第33條之3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的授信限額規定,須徵提同一關係人資料表範圍的作業負擔,金管會提出修正草案,預告期為60天。
侯立洋指出,現行銀行授信限額規定要徵提同一關係人資料表範圍是100萬元,草案擬提高授信放款不計入的金額至200萬元。
侯立洋說明,原規定銀行對同一自然人、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及同一關係企業的授信總餘額,分別不可以超過銀行淨值的一定比例,主要是避免銀行風險性資產集中於單一或少數客戶,影響到銀行經營的安全性與健全性。
而依照加強推動銀行辦理小額放款業務要點辦理在100萬元以下的授信金額,可以不用計入授信總餘額。
侯立洋說,這次修正主要為某銀行100萬以上的無擔保借款占比全部無擔借款的一半,於是向銀行公會建議,盼調高免計入授信限額的小額放款金額,擴大免徵同一關係人的資料表範圍,降低銀行的作業成本。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金管會考量本辦法從民國99年1月28日發布至今,全體國銀的淨值成長已逾2倍,為適度調高免計入授信限額的小額放款金額,對銀行大額暴險管理影響應為有限,所以擬修正小額放款金額至200萬元。(編輯:潘羿菁)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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