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善款逾1.8億 殉職消防員每人發521萬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9日電)屏縣府「0922火災爆炸災害」救助金專戶,善款逾新台幣1.8億元,今天委員會決議依捐款指定用途先撥付,4名罹難消防員各521萬元、6名罹難員工各210萬元,將撥至家屬指定帳戶。
縣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自9月23日開設至10月22日止,捐款筆數超過1萬1000筆,捐款累計1億8806萬8945元。
有關指定罹難者扶助金捐款金額明確,會中決議將依指定用途先行撥付,指定10名罹難者捐款計2100萬元,每名210萬元;另外,指定4名罹難消防人員捐款計1244萬元,每名311萬元,加上210萬元,罹難消防人員合計每名521萬元。
縣府表示,為照顧整體家庭成員,罹難者扶助金發放方式也討論決議發放順位,第1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第2順位則為兄弟姊妹,第3順位為祖父母、孫子女,並依順位人數均分撥付。
另外,專案其他款項金額則將運用於罹難者家屬扶助金、傷者扶助金、罹難者子女及嚴重外傷者子女教育資助金等項目。
經縣府社工調查,為保障10名罹難者子女的教育費用,委員會同意於「屏東縣政府辦理『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運用計畫」運用基準納入教育補助費用,並參採國內過去重大災害事件皆有提供子女教育資助,以信託方式辦理,決議由教育處先行估算涉及就學期間各階段相關學雜費用等經費需求,於下次會議提報並評估是否辦理。
另外,明揚大火109名傷者部分,社會救助金專戶委員會已於第1次臨時會決議採外傷嚴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為認定標準,截至11月8日,在社福中心協助下已收回個案及家屬32份,並持續進行中,專戶委員會盼ISS診斷證明書能於11月底前完成收集,以利扶助金盡快撥付。(編輯:謝雅竹)112110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