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首次聯合稽查 4成預售屋建案違規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內政部在雙十連假前夕,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表示,這是7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後首次辦理,稽查56個建案中有約4成違規,較民國109年的9成已發揮功效。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日前聯合行政院消保處、公平會、國稅局及全台19個縣市政府,在雙十連假前夕,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經現場稽查結果,並未發現有違規換約及炒作情形。
林右昌說明,這次聯合稽查主要目的,在稽查建案落實新法與預售屋相關交易規定執行情形,防杜房市違法炒作與不當行銷手法再起,確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
林右昌指出,這次共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銷售案場,初步發現24個建案違規,約占全部建案4成,相較民國109年第1次聯合稽查時,有高達近9成建案違規,顯示政府發動聯合稽查對於導正預售屋市場違規情形,確實已逐步發揮成效。
林右昌提及,從違規類型來看,這次稽查又以代銷業者違反「代銷業者須設置專任經紀人」等管理規定情形,達29.4%最高。針對違規案件,將督請各縣市政府盡速查明、從重處罰、確實改正,籲請業者加強自律、依法銷售,共同營造優質有序,並讓民眾安心信賴的預售屋市場。
內政部指出,這次聯合稽查共8大重點,首先在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新增限制預售屋換約規定部分,經稽查未發現建案業者有協助買方違規辦理換約或廣告情形;在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部分,並未發現涉及炒作的具體事證。
內政部表示,依規定,銷售預售屋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這次稽查發現,有1個建案未報備查就進行銷售,將予處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
內政部說明,稽查建案中,有52個建案使用俗稱「紅單」的購屋預約單,依規定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或不利買方等事項,經查其中5個建案有違反規定情形,將按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萬到100萬元。
內政部強調,這次稽查在買賣契約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部分最為特別。主要因從110年7月起實施預售屋契約預審制度,以及違規契約直接按交易戶棟裁罰規定,在縣市政府持續宣導稽核與業者配合落實改進下,這次稽查並無發現違規建案,相較第2次聯合稽查有高達85%建案違規情形,已顯著改善。
內政部指出,這次稽查也初步發現,有3個建案業者疑似在廣告或銷售文件上,有引人錯誤之虞,例如平面配置圖廣告將管委會使用空間,違規變相作為遊戲室、健身房、瑜珈室等公共設施使用,將由縣市政府依規定程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
在代銷業管理規定部分,內政部說明,這次稽查發現有1個建案代銷業者未置專任經紀人,1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將直接處罰6萬到30萬元,其餘違規建案將限期改正。
林右昌表示,從近期預售交易量數據觀察,已呈現交易趨緩,房價漲勢也漸緩情形,顯示炒作行為已獲有效抑制,內政部將密切觀察預售屋市場情形,一旦發現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將迅查嚴處,提醒民眾對於炒作行為提出檢舉,共同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編輯:張若瑤)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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