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刺網籠具實名制 台南:未標示未通報將罰
2025/4/2 12:58(4/2 13: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日電)台南市政府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漁船刺網籠具實名標示,盼減少網具流失情形,降低海洋廢棄物數量,漁民若未依規定標示或有不慎流失卻未通報情況,經查獲將處以罰鍰。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南市目前登記刺網漁具捕撈作業漁船筏將近750艘,刺網漁業作業漁法因操作方便、成本低、效率又高,是普遍作業方式,為維護海洋環境,市府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刺網實名制政策。
農業局指出,實名制要求漁民以書寫、噴漆、鐫刻、綁繫標籤或其他不易脫(剝)落方式,在浮球或旗幟及間隔50公尺浮子標示漁船統一編號。
農業局指出,台南外海除刺網漁具外,籠具亦有實名標示,進行漁具源頭管理,市府並於去年在南區、安南、將軍及北門召開4場宣導說明會,今年也會擇期辦理宣導,協助漁民進行標示。
農業局指出,農業局人員將於漁船進出港時,不定期查核漁民是否落實漁具標示,近年平均每年在港內及進出港時查核超過200場次,並要求漁民於海上作業發現漁網不慎遺失時,於海上通報或進港時通報流失位置,今年度通報方式新增可使用手機通報。
農業局指出,推動刺網漁具實名制標示,使網具能夠溯源管理,讓使用者負起責任,減少網具隨意流失情形,降低海中幽靈漁網及海洋廢棄物數量,漁民若未依規定標示漁具或流失未通報,將核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錫璋)1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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