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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稅率最高達4.8% 逾百萬戶權益6關鍵一次看

2023/9/21 20:54(9/22 16: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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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1日討論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屋族在全國各地房屋將累進課徵較高稅率。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以建商餘屋來說,1年銷售時間相對短促,不易達成完銷,1年內是否適用單一稅率、戶數免累進等,將再做合理考量。圖為民眾從高處俯瞰高雄市苓雅區市景。中央社記者董俊志攝 112年9月21日
行政院會21日討論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屋族在全國各地房屋將累進課徵較高稅率。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表示,以建商餘屋來說,1年銷售時間相對短促,不易達成完銷,1年內是否適用單一稅率、戶數免累進等,將再做合理考量。圖為民眾從高處俯瞰高雄市苓雅區市景。中央社記者董俊志攝 1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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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多數非自住持有者稅率調高為2%至4.8%,將影響96.8萬戶至135.8萬戶;財政部估計有望增加稅收約新台幣45.7億元至55.7億元。

財政部期盼最快明年7月上路,也就是說,民眾114年將收到囤房稅2.0稅單,這項牽動逾百萬戶權益的囤房稅2.0,彙整6大關鍵一次看。

問:囤房稅2.0方案為何?何時上路?

答:現行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成「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為進一步合理化房屋稅負,財政部端出囤房稅2.0方案,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最快民國113年7月實施新制,114年5月開徵。

未來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現行的自住稅率1.2%。

若想要適用自住房屋稅率,除現行規定需實際居住等,修法後,將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完戶籍登記」這一必要條件。

「非自住」房屋方面,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問:囤房稅2.0影響範圍?

答:財政部預估,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受影響房屋數約310萬戶、稅收減少約新台幣23億元。其餘修正部分,包含調整非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96.8萬戶至135.8萬戶、稅收增加約45.7億元至55.7億元。

換算下來,粗估單一自住平均每戶省稅逾700元,囤房等非自住房屋每戶平均增加稅額4300元至5000元不等。

問:囤房稅2.0上路後房東會被加稅?繼承共有、建商餘屋怎課徵?

答:出租且誠實報稅,租金所得達一定標準的房東,稅率將從現行的1.5%至3.6%,降低到1.5%至2.4%。

繼承取得共有住家房屋,稅率將從現行的1.5%至3.6%,降低到1.5%至2.4%。

建商待銷售住家房屋,持有2年以內的部分,稅率由1.5%至3.6%,調整到2%至3.6%。不過,若建商餘屋持有逾2年,稅率將落在2%至4.8%。

問:房屋稅持有戶數怎計算?

答:新制上路後,房屋稅以每年2月最後一天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同時,房屋稅維持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徵收。

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將牽動適用不同稅率,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天、即當年3月22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也就是說,民眾全年有幾間房需繳納房屋稅,端視2月底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持有戶數;3月22日則是根據使用情形,決定每個房屋適用的稅率為多少,若想適用較低的「自住」稅率,民眾需在3月22日前遷入戶籍,並向稽徵機關申報。

問:切割小坪數、信託房屋可規避囤房稅2.0?

答:現行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但為避免有人動腦筋想增編門牌號碼,把房屋分割為小坪數、拉低現值避稅,未來免稅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並排除法人等非自然人適用。

不過,基於公平合理,若免稅屋在3戶以內,將免計入全國歸戶。

此外,房屋所有人是未成年子女、高齡長輩時,為避免房屋遭挪用,信託可約定,不動產在特定條件下才能處分,或是到達指定年齡後,由銀行將不動產返還受益人。

信託關係存續中,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受託人(比如銀行業等),為防杜多屋族利用信託方式,降低自己的房屋歸戶數量,以規避較高稅率,修法後,持有戶數計算將歸在委託人,而不是受託人。

若是「他益信託」,也就是信託的委託人、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當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所有信託利益,歸戶時,這類信託房屋就要併入受益人戶數計算。

問:商辦等非住家用房屋也納入囤房稅2.0範圍?

答:商辦等使用執照上所載用途為「非住家用」房屋,也可能作住家使用,持有多戶這類房屋、且未作有效使用者,也宜適用較高稅率,因此這次修法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得」視需要,訂定差別稅率,採縣市歸戶。

此外,財政部指出,公有房屋、勞工宿舍等,目前不宜納入全國歸戶、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因此未來訂定持有戶數認定相關子法時,上述類別房屋可望排除。目前已推動囤房稅的地方政府,也針對這種房屋設有排除條款。(編輯:潘羿菁)1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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